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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4

    别爱我,别扑火 作者:小年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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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因为,搞房地产总归比做菜来钱快吧。

    我看孟泽成缠温凡那劲头,就知道以后白羽歆的日子不会好过。

    这男人压根不爱她。

    倒像是挺爱温凡的。

    但我搞不明白,爱就爱吧,干嘛总欺负人家?

    我就看不惯仗势欺人,尤其是欺负女人。

    所以我帮了温凡几次。

    温凡这人啊,咋说呢,有时候我对她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你说什么,她都觉得有道理,你让她往东看,她眼睛忙不迭转过去,让她往西看,她脑子还没反应过来为啥要往西看,眼睛就顺着从东拐到西了。

    基本上没啥主见。

    不过敢偷偷把孟泽成的孩子生下来,这点我敬她是条汉子——这么说好像有点不对,反正,这点我很佩服她。

    我问过她,以前是不是特别爱孟泽成,才会生下那个孩子。

    她忙不迭摇头摆手,说恨他都来不及,哪会爱。

    我心想,傻姑娘,你眼睛看着孟泽成的时候,只要不瞎,谁都看得出来你爱他。

    白羽歆也是,提到孟泽成的名字,眼神都是亮的。

    这些女人八成是被猪油蒙了心。

    刚分手那阵儿,每天都是茫然的。

    做很多菜,吃很少。

    以前白羽歆总问我爱不爱她,我懒得回答这么无聊的问题。

    不爱我跟你在一起干嘛。

    分手以后,我总问自己,到底爱不爱白羽歆。

    如果当初在一起时,每次她问我爱不爱她,我都坚定地回答她当然爱,是不是她就不会分手得那么坚决?

    情情爱爱真麻烦,搞不懂,为什么温凡喜欢写言情,还写得劲儿劲儿的。

    白羽歆订婚以后,变了很多。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清她了。

    她把自己弄丢了,而我,爱莫能助。

    这个曾经单纯,恬静,乖巧的姑娘,被这段不幸的婚姻给毁得面目全非。

    我以为我们不会再有交集了,谁想得到,我们竟然有了孩子。

    孩子到底怎么来的,就不提了。

    孩子出生之前,给我带来过多少困扰和痛苦,也不必再提。

    因为看到她的那一刻,我觉得什么都值了。

    我妈没了,我爸跟我断绝关系了,可我从此有了个孩子。

    她是我生命的延续,流淌着我的血液,开始她自己的人生旅程。

    多奇妙的一件事。光是想想,都幸福得想一口气做十道菜。

    我跟我爸最大的不同,就是我极其容易满足,幸福感也极其容易爆棚。

    我爸年收入几千万还丧唧唧的,我吃一顿麻辣火锅都能嗨翻天。

    看着锅里翻滚的食材,忍不住感慨,活着真幸福。

    说实话我挺可怜我爸,不止可怜他,还可怜白羽歆,可怜温凡,可怜孟泽成。

    可怜天底下所有为财为情愁眉不展的人。

    见谁丧着个脸,我都得拼命抑制住请他吃顿麻辣火锅的冲动。

    怎么就不能从一餐一饭中体验到生而为人的乐趣呢?

    希望我女儿以后可别跟他们似的傻了吧唧。

    认真吃好每顿饭,睡饱每个觉,过好每一天,别纠结于男欢女爱那些破事。

    我发现我不仅是个好厨子,还有当和尚的潜质。

    现在我啊,只想好好活下去,每年去看她几次,做几顿饭给她吃。

    至少要活到她长大成人。万一哪天白家垮了,小小的她,还有我这个爸爸。

    甭管她以后想做什么,世界五百强公司高管也好,企业法人代表也好。公车售票员也好,超市收银员也好,只要那个职业能让她开开心心吃得下饭,就是好的。

    太多人,每天吃着囫囵饭,睡着囫囵觉,过着囫囵日子,到死都不知道幸福到底是什么。

    我妈走了以后,我就跟自己下定决心,这辈子,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过不后悔的人生。

    大概是看见大人们为了太多事悔恨苦恼了吧。

    我爸骂我没心没肺,总长不大。

    他不知道,人如果长大了,才是真的没心没肺。

    他们被世事折磨得麻木而冷血,丢失了最初的那份热爱与赤诚。

    如果我的生命很短暂,我希望它短暂得很有质感。

    像翻滚的麻辣火锅,沸腾之中,有滋有味。

    第177章 番外(六)岁月从不败美人·温凡

    番外(六)岁月从不败美人·温凡

    时间:09-02 20:06 字数:2090

    我先生高我整整二十公分,每次仰头看他,脖子都有点酸。

    身材好,长相好,会赚钱,总的来说,算是众多女性和部分男性眼里的大众情.人。

    朋友问我,那么多人惦记着你家老孟,你吃不吃醋啊。

    当然啦。我回答得毫不掩饰。

    这醋从小吃到大,估计得吃一辈子了。

    无论在哪个年纪,我先生都属于光芒耀眼的那种男人。

    年少时总幻想,有朝一日能嫁给他。

    只敢暗自想想,谁知道真会实现?

    先生大我七岁,如今我正值不惑之年,而他也四十有七,同行出游,陌生人总以为我们一般大。

    他素来热爱健身,身材保持得极好,喜欢拉着我一起锻炼。

    可惜我没有运动天赋,跑两步就喘得厉害,毅力也不够,所以每天早上,虽然一同出门,大部分时间,我都是慢悠悠在公园散步,等他晨跑结束,再一同回家。

    小女儿时常缠着我们给她讲以前的事,我负责讲十六岁以前的事,先生负责讲十六岁以后的事。

    我告诉她,妈妈像你这么大的时候,爸爸已经读大学了。

    女儿问,那会儿你就喜欢爸爸了?

    我摇摇头,说,还没有,只是懵懵懂懂的,看见他会很害羞。

    女儿把胸前一条小辫子往后甩,手掌托着下巴,“可是爸爸那时候都十九了,你不觉得他很老么?”

    “得亏这话没被你爸听见,不然肯定气得睡不着。”我噗嗤笑出声来。

    “后来呢?后来你们怎么在一起的?”女儿眨巴着大眼睛,问。

    “十四岁那年,我给他写了封情书。还以为他不喜欢我呢,谁知道等我十五岁,他就喜欢上我了。”

    “然后你们就谈恋爱了?”

    现在这些孩子啊,个个都老气横秋的,什么都懂。

    我想了想,说:“然后啊,然后我们就……相爱了。”

    女儿跟先生问起后来的事,先生说书似的,真真假假讲给她听,听得她都入迷了。

    当然,那些少儿不宜的内容,先生绝口不提。

    我调侃他不该做企业家,该去写言情小说,他还跟以前一样,弹我脑瓜崩,说,就怕我言情小说写得太好,太太羡慕嫉妒恨呐。

    很多年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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