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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我是路人甲(NP) 作者:不定之风分卷阅读57
我以为我是路人甲(NP) 作者:不定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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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心里也知道一定不是给他准备的,因为变而不喜欢喝茶,只喜欢喝酒。
边儿说:“卷哥,我也不知道,我跟着您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杯子了。”
我总觉得这个问题对我来说很重要,于是我找来了跟着我更久的雷门七杰:“你们说说为什么我的茶具总是有两个杯子呢?另一个是给谁用的?”我知道我的脾气,除非是我认定的人,否则我不会让她碰我的茶具。
雷门七杰说:“卷哥,我们也不知道,我们跟着您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杯子了。”
他们都在撒谎,我看得出来,什么时候雷门的人敢骗我了。
我叫来了,从小就叫我卷哥的十八天雷。
我眯着眼睛,盯了他们足足有两个时辰,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不这么干的话,这帮兔崽子还是不会给我说实话。
最后雷搏终于经受不住压力,八尺高的男儿,哽咽着说:“卷哥,是包子,你的杯子是给他准备的,从你十八岁带他回霹雳堂以后,你的茶具就只剩下两个杯子了,你去把他找回来罢,我们雷门不能没有他!”
“包子?”我念叨着这两个字,虽然我想不起来他是谁,但是念着两个字的时候,我总觉得又苦又涩,又酸又甜,五味杂陈。
念着念着,一个皱得像包子的脸浮上了我的心头。
这人嘴碎像包子的褶子。
这人头脑像包子,包子从外面绝对看不出里面包的是什么,而他的想法从脸上也绝对看不出来。
他该死的,总是让人恨不得扒了他的皮,看他里面究竟是红壤还是黑馅。
3:郝连九
自从离开郝连家,有一句话,我一直在心里说了无数遍。
tnnd,做人大哥真得很不容易。
管几百号人吃饭的日子一点也不轻松。
我们只会暗杀,刺探情报。
这些生意都很危险,而我为了不让弟兄们有所损伤,接生意的时候小心小心再小心。
我本来是郝连家用十一的话来说最帅最酷的一名郝连死士。
唉,可怜我正值青春年少,愣是为这些混小子们的生计熬白了头发。
所以现在最帅最酷的称号已经易主落在了十四那个假仙的人的头上。
好多小姑娘都送东西给他,他转手卖给了收破烂的,还能换好些银子。
不知道,十一见了我还能不能认出来。
担忧担忧中,十一终于回来了。
我的形象本来已经够锉了。
二十这个小混蛋,居然还阴我。
我……我……真是太冤了。
果然十一说:“小九,你的头发怎么白了,来我给你一粒乌发丸,你吃吃看,见效的话我再配给你。”
﹥o﹤。
拿着他给我的乌发丸,我对着铜镜里的影子难过。
十一跟人从院子外走过。
“……小九……”
由我的名字赶紧支起耳朵听。
“他长得太帅了……我站在他旁边乱没有存在感的……所以我就给他的乌发丸里加了点料……小崔想知道配方么……”
一口吞下了乌发丸。
脸上起了三天的红斑……
很多年以后。
我忘了曾经有一个人说:“小九,你一定要常笑笑,他们都说我笑的灿烂,那是因为他们没有见过你笑……”
忘了这个人总是千方百计的弄些让我哭笑不得的恶作剧,以此来打破我的“老板脸”。
忘了这个人会看着我的笑发呆。
忘了他在我心中有多重。
有一天,我走在路上,一个少年懒洋洋的从墙头探出头来。
“这位大哥,帮忙一下……”这少年笑的好生谄媚。
不由自主地走过去,好象很多年前也有这么一个人,露出这样的表情让我无法拒绝。
他说他叫王小石。
是一个软心肠的笨蛋。
我就那么跟着他,走过了很多地方。
有一天,他说:“阿九,我听说有一个叫‘棋亭酒肆’的地方,有一种神奇的酒叫‘醉生梦死’,喝了的人可以忘了烦恼,还有一种菜,叫‘杜鹃醉鱼’,吃过的人一辈子都会像那条醉鱼一样,醉了,不复醒。”
他总是对这些新奇的东西很感兴趣。
我一向不违坳他。
于是来到了“棋亭酒肆”。
我竟然看见顾阁主在那里当伙计???
这是怎么回事?
问他。
他回答的很敷衍。
还一副迫不及待的要赶我走的样子。
王小石的好奇心一下子被吊了起来。
我们躲在酒肆外面。
雷门的门主雷卷竟然也使这里的伙计??????
他们两个,一个惊才绝艳,一个老谋深算。
是什么让他们留在这家小小的酒肆当伙计?
这里的老板高鸡血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能够请得起这么两个伙计。
太值得挖掘了。
不只王小石,就连我万年不动的好奇心也给勾了起来。
在酒肆外等了一天。
我们都是很有耐心的人。
傍晚的时候我知道了答案。
再见到那个人的第一眼起。
我就明白了。
他就如“杜鹃醉鱼”。
而他却送给每一个尝过的人一坛“醉生梦死”。
他请得起顾惜朝,请得起雷卷,连我估计也只好给他搬酒杀鱼,抵我们一辈子的帐。
4:崔略商
我抱着琅琅离开了郝连家。
十一走的时候说:“小崔,你在家看孩子,等我回来。”
可是他不见了,那里才是我的家呢?
出了京师,琅琅问我:“小崔叔,我们去哪呢?爹呢?我们不等他就走了,爹回来找不到我们怎么办?”
看着五岁孩子纯黑的眼眸,我无言以对。
孩子还在追问,一声一声割在了我的心上。
我越来越烦躁:“小孩家家……问那么多干什么?”
琅琅被我的凶神恶煞吓住了,小嘴一扁,偏过头不理我了。
我带着他继续往前走。
这孩子性子真倔,已经好几天不搭理我了。
他就会跟我使性子。
十一在的时候,眉头皱一皱,这小鬼就乖乖的。
哎,为了哄他,我打听附近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没有。
人们说有个马场。
我说:“朗朗,小崔叔带你去看大马,你不要生气了啊?”
琅琅撇撇嘴:“谁稀罕破马,我爹的马我都起过好多回了。”
﹥o﹤。
真……真……是不可爱的孩子。
不过我们还是去看马了。
朗朗虽然嘴上说不希罕,但是一大群一大群他还是没有见过。
结果看见一群人在围观一个孩子被马践踏。
实在太过分了。
我出手了。
救下了孩子。
那群人里领头的竟然是雷损,他是六分半堂的堂主。
他旁边的人说我是郝连府的人。
雷损倒也没有为难我。
那孩子叫狄路受了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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