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PO文学

手机版

PO文学 > 种田文 > 一球成名 > 金貘奖

底色 字色 字号

金貘奖

    一球成名 作者:摇曳菡萏

    金貘奖

    貘是一种体型似猪,鼻子可伸缩,生胆怯,不伤人也无自卫能力,遇到危险情况就逃跑的动物。而金貘奖,则是一个以貘为奖杯形状的评选类奖项,由意大利国家电视台评选并颁出,没有固定的颁奖时间,只要意大利足坛里有球员出丑了,记者们会立即把这个奖项颁给他们,图的大多是个黑色幽默的意思。

    有的人常常把金貘奖跟另外一个很出名的奖项——金垃圾奖搞混,其实它们俩一点都不同。

    金垃圾奖又叫金骗子奖,是意大利足坛最刻薄耻辱的一个奖项,专门授予那些在过去一年当中最令人感到失望的球员,这个奖项的侮辱质非常强,基本等同意甲最差球员,是最被球员们恐惧跟排斥的奖项,大多数人在得知自己获奖后都会意志消沉,甚至暴怒攻击记者,但也有人因得了这个奖而奋发图强的,比如说米利托11年获奖,12年就拿到了手榜第二的好成绩,仅次于伊布。

    而金貘奖的被接受程度比金垃圾奖多太多了,因为如今在意大利,这个奖项已经成为了一个搞笑的存在,颁奖理由千奇百怪——帕托因为玻璃人体质获奖了,克拉西奇假摔获奖了,伊布打人得了红牌也能获奖,皮耶罗因为被俱乐部宣布合同到期得了个奖,穆里尼奥因为骂街也被发过,甚至连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都得到过一个金貘奖,因为他是个令人失望的总理。

    当然,不同的人不同的颁奖原因,待遇也是不同的。区别在于金貘奖的大小上面,大多数人得到的金貘奖都是普通奖杯大小的,还有一种巨型的金貘奖,有一头猪那么大的,被发给了在状态最佳时患病的卡萨诺,也有一辆汽车那么大的,被电视台的记者们敲锣打鼓的送给了贝卢斯科尼。

    林志高现在就被意大利国家电视台的记者亲自颁发了这个奖杯——一个足球大小的金貘奖,颁奖理由则是因为他在比赛时间内被女球迷当众非礼了。

    他就知道会是这样!林志高懊恼的想,自从那天比赛过后,他这几天都强忍着不去上网以及看报纸,因为他知道自己会被议论成什么样!

    那些球迷们肯定讨论的火热!不然的话,金貘奖也不会在这时候光顾他了!

    意大利国家电视台的记者笑的非常贱,他“嘿嘿嘿”的让同行的摄影师拍了好一段林志高的表情特色,才问他道:“能跟我们说说你此刻的心情么,林?”

    林志高托起奖杯,张开嘴咬了一下金貘的鼻子部分,无奈地说:“如果你们这个奖杯是镀金的,就能缓解一下我这阵子的郁闷心情了。”

    “哈哈。”记者大笑道:“被女球迷非礼这是艳福啊!”

    林志高:“……这么‘重量级’的艳福,你要就送给你好了。”

    “那名女球迷现在在网上可是很火哦,林。”记者笑着提醒他:“我听说她在周末还会上《冠军与梦想》,专门剖析那天赛场上的事,你可别忘了准时观看!对了,来,你抱着奖杯我给你们照个像。”

    《冠军与梦想》是一档在意大利国内非常红的足球综艺节目,有时候侧重比赛,有时候也喜欢玩点娱乐八卦,这档节目有一个特色,那就是每一任主持人都是身材火辣的美女。

    林志高搂着奖杯露着大白牙,让记者拍了好几张照片。

    记者完成了颁奖的任务,临走前突然又想起一件事来,话筒举到了林志高嘴边上:“《冠军与梦想》的主持人塞西莉让我邀请你参加本周的节目,嘉宾里还有那名对神魂颠倒的女球迷,你愿意去么?”

    林志高拼命摇头,开玩笑,他才不把自己往火坑里推呢!

    记者耸了耸肩膀,直接对准镜头无辜的说:“瞧见了吧,塞西莉,我可邀请林了,是他自己不来!”

    ……

    打发走了意大利国家电视台的记者,林志高抱着奖杯开门进了房子里,他先找到自己存放球衣的那件房间,将金貘奖与自己得的金靴奖、意甲奥斯卡最佳新人奖等放在了一起,然后点了点那金貘的鼻子,嘟囔着说:“你这个丑家伙。”

    然后还没等他换衣服去洗澡,别墅外的门铃响了,林志高走过去开门,忍不住在心里想道:不会又要来一个颁奖的吧?

    幸运的是,这次的访终于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了。

    “约翰!”林志高欢快的叫了一声,然后跟来人拥抱:“这真是个惊喜!”

    脖子上架着林志高,约翰不得不先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地上,然后抱了下对方,笑着说:“我是上门做大厨来的。刚刚我似乎与一群记者擦肩而过了?”

    “我得了金貘奖。”林志高冲屋子里撇了撇嘴,“奖杯就在展览室里放着,你一会儿可以去看。”

    “金貘奖?”约翰讶异:“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得这个奖杯呢!”

    “世事难料,说不定我还能玩一个金貘奖帽子戏法呢。”林志高调侃自己。

    两人先把大包小包的东西提进屋子放进冰箱,然后去展览室看了奖杯,约翰换上了他放在林志高别墅里的家服去厨房做饭,等林志高洗完澡换上衣服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熏黄色的厨房灯下,挽着袖子认真忙碌的约翰的背影。

    突然就在那一刻,林志高的心理冒出了些非常温暖的情绪,好像他们生来就该如此,好像他们生下的那些岁月里,就该这样相处到老。

    “可以帮忙把这个端出去么?”约翰一转身,看到站在厨房门口发呆的林志高,于是塞给他两个盘子,打发他去干活。

    “啊,好。”林志高迅速反应过来,微红着脸端着两份蔬菜沙拉走到了餐厅。

    “对了,林。”

    “什么?”

    “我带来的那个棕色的包里,有一瓶葡萄酒,你可以把它打开么?”

    林志高应了一声,他走到厅翻出约翰说的那瓶酒,放到餐厅的桌子上,正准备找开瓶器的时候,目光一扫,突然愣住了——刚刚他放蔬菜沙拉的时候心烦意乱压没来得及去细看,现在定神去打量,却发现餐厅的大桌不知什么时候被铺上了一块非常美的亚麻色桌布,上面摆着几支在水中正在怒放的红玫瑰,以及一个燃烧出淡淡油香味的蜡烛台,蜡烛台旁边还放着一个堆满了冰块的冷酒器,正好可以放下约翰带来的那瓶红葡萄酒。

    可以说,如果这时候灭掉厅与走廊的灯的话,这小小的餐厅间里的气氛,将会瞬间变得非常宁静祥和,非常……罗曼蒂克。

    餐桌上的装饰物都是这房子的上任主人,那一对外交官夫妇留下来的,但是林志高却从未用过他们,很明显,这些东西是刚刚林志高洗澡的时候,由约翰翻出来,并且整理好的。

    约翰他……

    林志高鬼使神差一般的,重新回到了厅那里,并且轻手轻脚的,翻看着约翰带来的那个棕色的皮革包。

    这个包很大,能放进很多东西,起码刚刚约翰就从这里面拿出了食材、公文包、红酒等东西,但是林志高的心中就是觉得,肯定还有些什么他不知道的秘密,藏在这其中。

    无声的索了一遍后,林志高终于在包的内袋里,到一个硬硬的盒子。

    他舔了舔嘴唇,眼睛向餐厅那里张望了一眼,确定暂时不会有任何动静后,将手伸进了包的内袋。

    然后,他出来了那个手心大小,蓝色天鹅绒包裹的盒子。它体积不大,但握在手中却非常的有分量。

    林志高再笨,他此时也应该明白了一些事情,更何况,他从来就不是蠢钝的人,只是偶尔会忽略很多事情。

    很多,其实他早就该醒悟的事情。

    林志高深深的吸了口气,然后吐出。他忍住想要打开那个盒子的念头,将它原样塞回了包中,然后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面,发呆。

    直到过了不知道多久之后,他的耳边传来一声非常温柔的呼唤:“林,过来吃饭吧。”

    林志高吸了吸空气中浮荡的牛排的焦香气,裂开嘴笑了:“来了。”

    ……

    当心中有所知的时候,眼睛所观察到的事务,就会特别清晰明了。

    林志高知道约翰有一点紧张,这对他来说很不同寻常,因为林志高似乎还从未见到过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稳重儒雅的男人,有过不安与动摇的时候。

    如果不是他非常仔细与认真的观察着对方,想必他早就错过那一丝稍纵即逝的情感了。

    这让他觉得懊恼,又庆幸,虽然不知道约翰的情绪是否跟那个天鹅绒的小盒子有关,但林志高决定,只要对方不说,他就绝对不问。

    不是在躲避,而是在尊重。

    尊重约翰的想法,尊重他的设计,尊重他的心情,所以要装作毫不知情。

    各怀心事的一顿正餐吃完,林志高抿了一口甘冽的红酒,随口道:“一会儿要陪着我看碟么?我有买全套的007系列,或者看星球大战也可以。”

    “呃……”约翰抬腕看了看表:“时间不早了,我应该告辞了。”

    林志高微愣,但立刻问道:“不是才9点多钟么?”

    而且,那个天鹅绒盒子……

    难道不是送给我的?——林志高非常非常酸的想道。

    “看完电影大概要午夜了。”约翰微微一笑,只说出了半句话。

    林志高嘴巴的反应速度比他自己预料中的更快:“你可以住在这里……唔,我是说,卧里反正留着一套你的衣物不是么,而且那里的床单我也才换洗过没多久。”

    约翰的表情直接凝固住了,良久后他才声音低沉地喊:“林。”

    “嗯?”

    “我假设。”约翰淡淡的说:“你的话中什么暗示的意思都没有。”

    当约翰用他那双巧克力颜色的眼眸凝望林志高的时候,目光中锐利的部分让林志高忍不住心颤了一下。

    于是林志高破罐子破摔,扬眉道:“如果我有呢?”

    “很好。”约翰说:“那么我们可以直接一点了。”

    约翰站起身,拉开他的椅子,径自穿过不长的距离,来到林志高的身边。

    他高临下的打量,让林志高忍不住握了握手中的酒杯。

    然后……

    他就像是昏了头一样,突然放下手中的所有东西,拉住约翰的领口,往下一扯,然后狠狠的将自己的嘴唇印了上去。

    林志高在接吻方面毫无疑问是个新手,但他是个男人,自然也拥有着所有男人的一切本能——比如说直接的掠夺与吞噬。

    在约翰猝不及防的那几秒种,林志高完全掌握住了主动权。

    他亲吻着对方的下唇,偶尔轻轻的咬上一下,眼睛紧紧的沉浸在那一片迷人的巧克力色中,呼吸里全是葡萄酒的甘甜气味。

    这让他感到沉醉。

    但他毫无技巧的啃咬让约翰皱眉头了——长达数分钟的咬嘴唇,难道也叫接吻?

    于是约翰又弯下了一部□子,伸出手,搂住林志高的后脑勺,然后,他张开了嘴唇。

    林志高的舌尖猝不及防的掉进了一片温暖之中,他的身子随即像是过了电一样,动弹不得了。

    ……

    这绝对是他有史以来得到过的最好的一个吻。

    林志高脑袋昏昏沉沉的想。

    谁说交换唾是一种恶心的行为的?那肯定是因为他们没有遇到一位好的接吻高手。

    林志高的舌尖发麻,被约翰那灵活的不像是人类该有的舌头缠绕着,吮吸着,时不时带给身体一些超凡的快感。

    他分不清彼此是在谁的口腔内活动,因为他们闻起来一点差别都没有,红酒的味道,巧克力的味道,以及浓浓的荷尔蒙,一切尝起来都是那么的美好。

    脸色变得越来越潮红,身体在发热,呼吸在变得重,林志高忍不住将手攀住了约翰的后背,并且无目的的抚着。

    约翰咬了他的舌尖一下,干脆利落的结束了这个亲吻。

    林志高却还想要。

    “我们不能再继续了。”约翰的声音变得分外低沉,沙哑:“否则我不会再有自制力使自己停下来了。”

    林志高认真的思考了一下中间没有任何过渡,就和约翰直接从接吻发展到上床的可行。他对此没有几分犹豫之情,甚至也不觉得这个发展的太快了——见鬼,到现在才确定了双方的感情,他已经觉得够迟了。而且他不是脆弱的高中女生,约翰也不是骗人一夜情的毛头小鬼,他们之间本不用玩循序渐进,欲擒故纵那一套。

    实话说,林志高还是非常期待自己的初夜的。由约翰那种老手引导,想必他们两人都能得到非常的享受?

    该死……

    想到约翰的经验,他又有些醋了。

    不过,咳,目前的重点是要不要上床……林志高忽然想起现在的日期——五月初,他有一大堆的比赛要打,而且都是至关重要的那种,包括联赛的最后几轮,以及杯赛的决赛什么的。

    所以,他遗憾的叹了口气:“我们确实不能再继续了,我三天后就有一场重要的比赛要打。”

    听到林志高这么说,原本只是装一下大度的约翰这回真郁闷了:“好吧,就让我们等你的赛季结束好了。”

    林志高是很想同意约翰的意见的,可是,底下搭起来的两顶小帐篷要怎么解决?

    脑子滴溜溜一转,林志高开始坏笑了。

    “或许我们可以去我房间。”林志高声音低沉的嘶嘶着说:“我会给你来一次无与伦比的手活儿,然后换你为我服务。”

    作者有话要说:ps:谢谢ftty、马甲是手机号的童鞋、鶗鴃的地雷

    本章写的我很蛋疼,一开始设定的情景很戏剧化,后来觉得太狗血,于是增增减减变得很平淡,但还是感觉很渣。能力所限,我实在无法写的更好的,要拍砖就来吧,我乖乖躺倒。

    那个,这个不算哈,再过个几章才有不很黄爆的那种,而且环境所限,那些内容我会放到有话说里来,如果你们哪天看到更新内容很少只有两三千字的话,那就是了。

    pps:金貘奖就是下图这个玩意儿,zuozuo同学猜对啦!

    金貘奖在线阅读

    金貘奖

    -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推荐本书加入书签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