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PO文学

手机版

PO文学 > 都市小说 > 1979:未婚妻是天仙妈 > 第214章 创作自己的《芳华》

底色 字色 字号

第214章 创作自己的《芳华》

    第214章 创作自己的《芳华》
    傍晚,乌云密布,天色晦暗。
    氤氲的水蒸气在整个四九城上空酝酿,汇聚成云层,积蓄着力量。
    大自然准备将云层下方这座庞大的古老城市,变成一片汪洋的国度。
    街头巷尾铺着青石板的巷子里,枯叶、生活垃圾被忽然掀起的狂风,卷得四处都是。
    路上来往的行人、学生都被搅得人仰马翻,低头狂奔。
    “叮叮铛铛——”
    “要下雨了!死婆娘还在打牌!回去收衣服!”
    “终于下雨了,永定河的水都他妈快干了!”
    “干了不正好?可以去摸鱼。”
    巷子里人流涌动,人们低着头嘈杂的交谈着这忽如其来的雨天。
    原本还算宽敞的道路,瞬间被挤得满满当当。
    刚下班的同志也相当烦躁的快速拨动几下自行车上的铃铛,催促行人。
    要是再不快点回去,肯定会被浇成落汤鸡的吧?而且回家了还得挨家里婆姨的河东狮吼以及一顿拧。
    人们心中这样想着,但心情却意外的还不错。
    毕竟七月一整个月,才下了十几号那一场雨,还是小雨,下了没两天就散了。
    之后气温一路攀升。
    随着即将进入八月,这气温已经达到接近三十九度。
    目测今年可能是近二十年以来最热的一年,捞鱼的人都在传永定河河底的王八都快被晒干了。
    这场雨,算是久旱逢甘霖,期盼已久。
    梧桐院的檐廊下,程家门口。
    一个穿着单薄衣衫,端着饭碗的青年坐在凳子上。
    程开颜看着骤起的狂风,吹得院子里噼里啪啦一阵乱响,灰尘树叶在院子里打着漩涡,树影摇曳。
    隔壁詹家摆在窗台上的盆都被吹翻,掉在地上摔得稀碎,淡粉色的骨朵,嫩绿的根茎裹在湿润的黄土里摔了一地,没人在意。
    不远处的赵家,赵大娘和小儿子赵建军两人正在搭个梯子在厨房的墙上,手忙脚乱的拿砖头重物,去压着屋顶的塑料棚子,免得屋顶被吹没了。
    要是那样,绝对会成为胡同里的一大谈资,被唠上一整年的。
    整个四合院都被忽如其来的暴风雨搅得忙里忙慌的,程开颜坐在门口倒很是悠闲,看着邻居们的忙碌,程开颜有种忙里偷闲的感觉。
    ‘今天晚上就着暴雨,开始创作吧,雷声,雨声,天空中一闪而过的电弧,缩在桌子里看被雨水浇成落汤鸡的玻璃窗户,光是想想就有种安全感。’
    程开颜这样美妙的想着。
    忽然,一只手从身后伸了过来,一把拧住他的耳朵。
    “嘶~松手,干什么啊!”
    程开颜痛呼一声,他扭头看去,只见穿着一件修身白衬衣的徐玉秀裹着围裙站在身后。
    “快点吃!吃个饭都跟个小姑娘一样磨磨唧唧的,再不快点你自己洗碗!”
    徐玉秀松手,叉着腰,那双和程开颜如出一辙的桃眸子对他翻了翻白眼,但还是很好看。
    “自己洗就自己洗,有什么了不起的。”
    程开颜转头扒着饭,小声嘀咕一句。
    从小到大,这个女人对他从没打骂过,就连重话都很少说。
    可惜可叹,居然变成现在这样,懂不懂就上手。
    要是晓莉姐的话,肯定不会这样。
    程开颜觉得晓莉姐肯定会倚在身边的门框上,静静地看着自己,神情温和带着无奈的笑容说快点吃啦。
    可能这就是对象和母亲的区别吧。
    “你说什么?!”
    徐玉秀黛眉微蹙,声音陡然拔高几分,质问道。
    “没什么,我是说妈您辛苦了,我来洗碗就好,您快去看电视吧,错过了剧情,那我真是罪该万死了。”
    程开颜仰着脸,讨好的说。
    “哈哈,那就交给你了,乖儿子~妈明天给你做好吃的。”
    徐玉秀转雨为晴。
    她作为曾经的大家小姐,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母亲。
    在育儿方面,她绝对是下过苦功夫钻研的。
    可以说她和程开颜之间培养的母子关系,并不是这个年代常见的那种。
    也只有高知,开明、友爱、和谐的家庭才能产生这样的母子关系。
    隔壁的王樯阿姨以前就经常和她探讨这方面的心得,徐玉秀甚至还写过一个育儿小册子,送给王樯。
    从詹心语和王樯之间的相处模式,就能看得出来,这个小册子还是有一定效果的。
    徐玉秀手脚麻利的解下围裙扔到他肩上,旋即越过他,横着小曲,扭着纤瘦的腰肢去找王樯阿姨了。
    最近放暑假了,两人空闲时间很多,于是晚饭后经常一起嗑瓜子,看电视,交流电视剧情,堪称电视之友。
    看着母亲进屋,程开颜吃完饭后,走进厨房收拾东西,洗完,烧热水洗澡。
    一切都收拾干净后,程开颜回到堂屋里。
    此时堂屋里,电视打开着,正在播放新闻,黑白色的屏幕闪烁着明亮的光芒,有些刺眼。
    面前的已经有好几个人搬着小板凳,围着看了起来。
    程开颜打量了一会儿,觉得家里是不是该更改一下格局了,增加一座柔软的沙发,茶几。
    最后再换一台彩色的电视机。
    黑白的影像,看起来虽然给他一种切实生活在八十年代的感觉。
    但他还是想看彩色的电视。
    思绪纷飞,难以抑制。
    有时候像他这样以文字为生的人,脑筋要是浮想联翩起来,根本止不住。
    不过想到今晚要写的新书,程开颜又不免期待起来。
    脑子里的东西,落实在粗糙的纸张上,是个什么样的效果,这是连作家本身都不清楚的东西。
    但偏偏令人期待。
    进房间前,程开颜随口叮嘱一句,“妈,我有点事情要做,尽量别打扰我,水烧开了再喊我。”
    “昂。”
    徐玉秀没有回头,不过她有所猜测,因为这两天儿子发呆思索的频率以肉眼可见的方式在增加。
    这对一个母亲而言,并不是什么很难察觉的事情。
    她总是默默在背后注视着他的一切。
    “等会儿水烧开了,我再给你泡一壶茶。”
    徐玉秀回头补充道。
    不过程开颜已经关门进屋了。
    旁边王樯阿姨将两人对话的情景收入眼中,羡慕的说:“玉秀,你们娘俩的关系真好。”
    是相处的氛围,也是默契。
    “呵呵。”
    徐玉秀明净端庄的脸上露出笑容,在灯光下,眼角显露出细微的皱纹,并不难看,相反有种母性的光彩,令人心头温暖。
    ……
    回到房间后。
    程开颜拉开灯的拉绳,屋子里骤然明亮起来。
    在创作之前,他需要收收心,将心情平和下来。
    他坐到钢琴面前,打开琴盖,抚摸着象牙白的琴键。
    但没有按下,而是闭上眼。
    过了几分钟,也可能是十分钟。轰隆隆——
    窗外炸起一声闷雷,一道电蛇撕裂天空,将印的玻璃窗户都照的透亮,但很快又熄灭了。
    伴随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雨声,打在玻璃上,打在树叶上,打在的窗户外的水沟里。
    程开颜睁开眼,心情很好。
    他坐回书桌上,拧笔,吸墨水,抽稿纸。
    沙沙~
    淡蓝色的字迹在纸上留下两个字《芳华》。
    程开颜倒没有第一时间下笔开始写剧情,而是回忆起了那个被他借用名字的《芳华》。
    这部小说,他是在看过电影之后才去阅读的。
    抛开感情色彩和电影的加成,他个人觉得这部小说并不是严歌苓的真挚之作,有些小家子气,也有她对部队的刻板印象。
    在对人物的塑造中,可能只有何小曼是真正立起了。
    特别是有一段令程开颜为之触动。
    何小曼的母亲有一件红色绒线衫,是何小曼的父亲结婚时定制的婚服,本来母亲答应给她长大后穿的,但却被母亲送给了同母异父的妹妹,她直到一天这件衣服穿在妹妹身上她才发觉。
    她没吭声,默默溜进妹妹的房间偷了回来。
    晚上她缩在房间,硬着头皮抽掉毛线,用墨水将毛线染成黑色,给自己织了一件看起来有些拙劣的毛衣。
    这就是何小曼。
    相较于她,刘峰这种老好人的形象,作者就是不是单纯的描绘这个人物,更多是为了去写那种老好人露出一丝恶时,处境天翻地覆的变化,为了写集体主义下,个人的挣扎。
    就难免显得有些刻意,尤其是最后刘峰当能够看着那个陷害他的女人的照片笑。
    当然也有可能是刘峰,真的认为这件触摸事件完全是自己的错误。
    又变相的反映了他是个老好人吧?
    总的来说,他不想照搬,一来是他已经入了门,二来也是因为他想要尝试自己的故事。
    程开颜打算以这个故事触发的灵感为创作蓝本,以自己在部队和文工团的见闻为文字血肉,写自己的故事。
    对于小说创作,很多人可能觉得忽如其来的灵感最重要,但他觉得写作之前的准备,提前量绝对是决定作品下限的东西。
    灵感犹如神来一笔,拔高上限,但也可能破坏故事的整体氛围。
    芳华的故事基调,是一群年轻男女在集体与时代浪潮中,经历成长,感受青春,萌动爱情。
    当然还有对人性的丑与美的审视,这是必不可少的。
    就像班上的那个三十多岁的女同学,张抗抗。
    做不做得到是一回事,但一定要标榜出来啊!
    这就是作家!
    程开颜依旧是选择了三幕式结构。
    说来也惭愧,他只会这个,毕竟足够经典好用嘛。
    “沙沙——”
    第一卷的故事,更多是起到铺垫的作用,但依旧有高潮。
    程开颜是这样假定设想的。
    一九七四年。
    这一年,注定特殊。
    上山下乡运动来到了高峰。
    这一年的夏天,学校的毕业季就来了。
    太阳的温度让北京城这座古老的城市,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
    上山下乡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大动员,也让全国上下数百万的在校学生,都被暗中某一双无形的大手,悄然决定了未来的命运。
    上山下乡还是入伍参军。
    这是所有的刚从学校的高塔中走出的少男少女,需要面临的,由时代造就的第一个人生重大抉择。
    参军绝对比下乡好,这是几乎当时所有人的观点。
    原因很简单,吃得饱饭。
    但参军,却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的,身世清白,社会条件,身体素质这些都是制约因素。
    下乡则要看命,看运气,分配到哪个地区,分配到哪个富饶的村大队,这些倒要看运气。
    时代的灰尘落下。
    落在北京城每一寸土地上,落在沉睡多年古朴苍老的故宫大殿里,落在永定河湍急的河流,落在弯弯绕绕,人间烟火的狭窄胡同里的每个人身上……
    成了一座大山。
    四九城的胡同里,坐落着一座座四合院。
    这里的年轻人,同样面临着人生的抉择
    这是痛苦的,艰难的,纠结的,无可避免的。
    一个父亲去世,由母亲带大的十五岁清瘦少年。
    程路。
    在这个热得人心里发慌的夏天里,在上山下乡的运动浪潮,在社会洪流的裹挟,在家人朋友的影响下,少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参军入伍。
    离开了这个丈量无数遍的土地,离开象牙高塔的学校,离开生他养他的温柔的母亲,离开人群中默默注视他的青梅竹马……
    一个小人物成长的历程就此开始,并不悲壮,也说不上伟大,这是这个时代许多人的选择。
    与此同时,北京城的某个单位大院的角落里。
    一个父亲下狱,母亲改嫁,家庭关系紧张的十二岁女孩因年龄不足,没能赶上这一波运动的高浪。
    但潮涨潮落是自然的真理。
    所有人都逃不掉,她也不例外。
    ……
    ……
    “乓乓乓!”
    “啪啪啪!”
    九点的夜,深邃得令人恐惧。
    雨水经过数个小时了的冲刷,依旧没有消停的意思。
    甚至愈演愈烈。
    豆大的雨水像天空发射的子弹撞击在玻璃窗户上,呼啸的狂风也不能阻止雨的进程。
    天空时而骤然亮起,巨大的轰鸣声和光亮,将原本寂静的雨夜打造成一个热烈的舞台。
    “嘎吱……”
    悄无声息的脚步从门外传来,紧接着嘎吱一声。
    房门推开。
    头发微湿,衣衫单薄的美妇人端着一碗清凉的,红色的绿豆汤,小心翼翼的走了进来。
    盈满的红色液体在白瓷碗里晃悠着,泛着淡淡的涟漪。
    徐玉秀抬头看着坐的东倒西歪的身影,秀眉微蹙,清亮的美眸闪过担忧之色。
    但她选择安静的放下碗,来到他的身后。
    真投入啊!
    这孩子,他很喜欢这个工作呢。
    徐玉秀看着奋笔疾书的程开颜,记忆里的场景忽然从心里冒了出来。
    高大削瘦的背影,逐渐和他年幼时清瘦病恹恹的背影重叠。
    好像从小到大,她一直是这样在他背后默默地看着。
    “在写什么?”
    出于好奇,徐玉秀探出身子,看了眼纸上的文字。
    “我从未想过,只是因为贪吃这半只烤鸭,错过了和那个清瘦温柔的女人最后一次对视……”
    妇人心尖一颤,眼眶瞬间红了。
    (本章完)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推荐本书加入书签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