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嫁梦术作为地煞七十二术之一,并不仅仅只是操纵梦境,若仅仅是如此,那么很多幻术都能做到,它也就称不上是地煞七十二术之一了。嫁梦术真正威力是可以修改记忆,并且通过修改记忆来重塑一个人的性格甚至是人格。陆凡早已经将嫁梦术修炼的融会贯通,修改记忆, 重塑人格也不是太难。
修改记忆,重塑人格,陆凡现在只能对普通人或者筑基一下的修士使用,要是对筑基期的修士使用,很大几率直接被其神识破开,后遗症就是头疼几天,当然也有一些倒霉蛋会造成神魂受伤。
陆凡将县令刘知微神魂拉入梦境,然后将他记忆封印,重新有编织了一份记忆给他, 同时也不断的对他的人格进行影响,也幸好此时乱世将至,大齐朝廷摇摇欲坠,人道龙气衰微,他才敢这么做,要是人道昌盛,就是龙气的反噬之力就够他喝上一壶了。
刘知微瞬间进入梦乡,在梦中他重新经历了一边从出生成长一直到现在的几十年的经历。好在陆凡前世看的各种小说、影视剧足够多,总算是编织出来一份完整的记忆。
记忆越完整,对其人格的改变就越大,如果编织的记忆完美无缺,那么甚至能够完全重塑人格,当然这需要内容太多了。
陆凡给他编织的人格是一个忧国忧民,刚正不阿的官员, 因为看不惯朝堂之中奸臣当道,党争不断,不愿同流合污,结果被贬成了七品县令。到了这平昌县之后又被那些地方豪强和五通神联合欺压,现在得到一名仙长出手,斩杀了五通神。
这可是一次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只要得到了平昌县城第一豪强的高家的支持,他就能在平昌城中大展拳脚。以前他在这县城中只能是泥胎木偶,县城中的事情他根本无法插手,整个县衙都已经被那些地方豪强掌控。现在,只要有了高家相助,他有信心收拾那些地方豪强。
陆凡:你不愿意公正廉洁,我就帮你公正廉洁。
等到刘知微再次从梦中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暗淡了,他打了个哈欠,晃了晃脑袋让自己清醒一些,然后四下看了看。景阳观的大厅中,陆凡和高员外坐在那里喝茶,旁边还摆了一副围棋,只是这围棋的下法看上去有些怪异。
“仙长恕罪,本官可能是昨晚没睡好,居然和仙长聊天的时候睡着了。”刘知微一脸恭敬的说道。
“呵呵,刘县令为民操劳, 有何错谬?不必客气。”陆凡笑了笑说道:“县令这次来是为了将那些五通神掠夺来的土地返还给百姓辛苦了, 高员外已经答应配合了。”
刘知微听到这里,脸色顿时大喜过望,连忙冲旁边的高员外拱手道:“高员外深明大义,本官铭记在心。”
高员外有些呆愣的看着刘知微,不久之前他亲眼看到这位刘县令可以直接拒绝了,甚至和城中其他几家豪强一起联手将那些田地吞下。结果就只是睡了一觉,结果就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
“高员外,高员外...”陆凡推了推他的胳膊。
高员外瞬间恢复过来尴尬一笑道然后连忙冲刘县令点点头道:“县令大人放心,我高家一定倾力配合您。”
“如此就多谢高员外了。”刘县令笑着拱拱手道。
完成了人格改造之后,刘县令也不再停留,当即拿起那本名册就和高员外一起离开了景阳观。
接下来的事情就开始按照陆凡的想法进行发展,有了高家的支持,又有朝廷大义,刘知微作为平昌县县令,可以动用的权利自然不时这几家豪强能比的。
只不过这些豪强并没有死心,毕竟数千亩良田这已经可以比拟他们一半的家业了。
刘知微作为县令,天然占据主动,以前是几家豪强联手,这才将其架空,政令根本不出县衙,现在有了高家支持,各种政令很快就传达并且实施下去,这样一来,城中其他的豪强就难受了。
对于高家来说这同样是個好机会,要知道虽然高家乃是第一豪强,但是其他几家豪强一直都对高家虎视眈眈。毕竟高家占据了平昌县城最好的资源,城中其他的豪强自然是眼红的。
现在高家和刘知微联手,两人自然是要对其他豪强世家进行打压,这对于高家来说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有刘知微的支持,高家的势力再次获得提升,相应的其他几家的势力自然受损。只是在刘知微他们的联手之下,被压制的死死的。见到这种情况,这些豪强世家心有不甘,甚至想要用一些非常规手段来对付两人,只是他们的一举一动早就被陆凡盯着。
刚一有动作就被陆凡知道,然后传信给刘知微和高员外。然后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
接下来的半个月时间里,平昌城中暗流涌动,城中的几个豪强被不断打压,甚至于那个想要用盘外招的豪强直接被拿下。知县虽然是七品官,但是他还有一个称号叫百里侯。
俗话说灭门的知县,破家的府尹。这县令要是真正掌权之后,在这县城中想要收拾一个豪强再简单不过了。
而有了这个杀鸡儆猴的榜样之后,其他的几家豪强瞬间老实了,然后老老实实的将农田全部还了回去,甚至刘知微还趁机让他们交出来了一些隐户。
地方豪强占据大量土地,许多百姓为其佃户。这些豪强为了少缴税或者不交税就会藏匿隐户,瞒报田产,这在封建王朝中几乎是无解的。而刘知微乘着这个机会从这些豪强手中清查出来一批隐户,可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
基本上每过一些年,朝廷就会清查田亩人口,可是效果寥寥,若是在早些年的时候,就凭借这些功绩,刘知微就能升官。只不过现在朝廷乌烟瘴气,就算是做的再好,也别想升官,只不过现在刘知微志不在此。